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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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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在加嚴出廠10年以上車輛排氣標準部分,為了讓車主有足夠時間因應,目前該署規劃自112年起,1~3期柴油大貨車要符合4期標準( 95年10月1日實施,距今12年前的標準 ),若車輛車況經原廠保養廠確認沒有不當擅調或改裝等情事,車輛馬力因為自然劣化而達不到管制規範,只要黑煙符合規範,車輛仍可正常使用。
在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或禁止高污染車輛使用部分,環保署目前規劃分兩階段實施:
( 一 )109年起,1~3期柴油車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須符合4期標準( 95年10月1日實施 )。
( 二 )112年起,1~4期車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須符合5期標準( 101年1月1日實施 )。
( 三 )車輛車況經原廠保養廠確認沒有不當擅調或改裝等情事,馬力因自然劣化未達標準者,只要黑煙符合規範,仍可進出空氣品質維護區。
有關民眾關切加嚴舊車排氣標準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疑義,大法官已有解釋,基於促進公共利益從而制定較嚴格環保標準,可容許較高程度的溯及規範。因此,該署推動相關大貨車減污策略,具正當性。
環保署再次強調,空氣品質維護議題需要大家的關心 ,空氣污染改善更需要全民的共同努力,有關推動加嚴出廠10年車輛排氣標準及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等大貨車減污措施,已考量技術可行性並有配套協助方案,且在正式實施前,一定會再與各界進行討論,並有足夠宣導期,讓民眾因應,不會貿然實施,請民眾不要過於擔憂。
備註:柴油車6期標準自108.9.1起實施。
柴油車5期標準自101.1.1起實施。
柴油車4期標準自95.10.1起實施。
柴油車3期標準自88.7.1起實施。
柴油車2期標準自82.7.1起實施。
柴油車1期標準自76.7.1起實施。
舊 2018-07-26, 01:28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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