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君表妹,你可以依據這次你們家所認證的匪諜判例,檢舉連戰
賣國,愛台灣不要打嘴砲,要用實際行動表示。
國家安全法 第 2-1 條
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
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
第 5-1 條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會,違反第二條之一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麻煩一下,請你回去問你們家大人,蔡英文總統的國慶
演講稿內容,有哪一項提早曝光就會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婉君表妹,在你們家大人的民主進步領導下,我越來越能瞭解甚麼叫做東廠錦衣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