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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鑑定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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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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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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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ck
剛剛看到你的案例,你可能漏了一審與二審的差異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q=...%B7%AE%E5%88%A5
二審逆轉一審的案例很多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q=...%80%86%E8%BD%89
無單據的情況下要求和解金,太高的話是我不會和解。
其實我認為這種事是看法官
車禍肇責雖然都兩個驗證單位都判對方未依號誌行駛是主因
但因提告者是以過失傷害為案
刑事案件雖然通常是無罪推論
但因台灣法官為人治
並非法治
法官認為你有過失就是有罪
如果爭到底可能會被判有罪但罰金不多
只是有罪的這個名詞讓大家都怕了
不怕的話通常是告到底反正來互相傷害
2018-07-23, 11:13 AM #
70
scott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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