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XElem
1.其實這點,本身就是粉大滴問題:例如呆完發明家初期在呆完就某物申請專利(不會外語、缺世界觀or沒本錢玩多國專利等)
結果別人(資本家)發現後抄襲仿冒:並動用一切資源在各主流「經貿or人口」等大國∼申請專利(姑且不論是否為專利蟑螂)
若干年後:該發明家終於累積小額資本,欲將發明推行全世界,結果投資生產後卻反被該資本家告到脫褲子∼最後反倒流落街頭
或許有滴人會說:那是呆完土包子發明家活該、誰叫他不一開始就申請各國專利or找金主投資當免洗筷or乾脆將發明賣給資本家
問題是:
金主極可能表面資助在某國投資(例如:呆完、中國)、背地裡用人頭公司在其他更多大國(歐美澳非等洲)同步申請專利&仿製
刻意製造「發明家&金主聯盟」vs「人頭公司」互相競爭滴假象∼最後還非常可能敗給人頭公司∼金主照樣爽賺、發明家流落街頭
因此:現行專利制度當真有保護到發明家??是鼓勵發明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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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想在落後國家申請專利?原因很簡單:無利可圖,就算沒人抄你,也賣不了多少,所以根本懶得理它。
所以大家申請專利也是看市場的,一般來說美國專利是必爭之地,通常本國專利也會申請,其他地區例如歐盟或日本,
則看是否是為你的目標市場再決定要不要申請。
那些消費力差的地區,人家看不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