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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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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kevinhsu
拿斧頭那個身高才差半個頭而已
幹嘛棄械?
一斧朝對方脖子砍就對了阿
甚麼?不敢砍?
那一開始就不要拿出來還丟掉更丟臉

殺人罪或殺人未遂選一個,

如果不是受過特種訓練99%被擋下殺人未遂,先關個十年。
舊 2018-07-19, 09:4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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