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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簡單的說:
我接受過去的資訊, 也就僅此而已; 不接受借用過去資訊來分類加以控制的未來.

舉例:
認識自己父母, 但不接受長子的長子的長子的這種主家觀念以及要照顧"貢獻"給主家的作法.


再舉例:
知道自己是在台灣台南出生, 但不接受自己不能評斷對地方的喜好以及被剝奪去留的罪名.

你對我好, 我回饋給你; 你對我不好, 我不報復, 但我離開你. (對人事物都是如此)
關係不是絕對, 彼此的互相才是主導, 這是我多年後最終成形的信念.

說得通俗點, 我要分手, 是因為覺得我們不適合在一起了.
而在一起的時候, 我有付出, 我有努力, 所以我不欠你什麼.
請不要把罪名套在我頭上, 要曉得, 你未必對得起我!

那個.. 我會照顧父母, 但其餘的不多想; 別人要怎麼做, 未來子孫要怎麼做, 他們決定.
就像現在為何我照顧祖父母? 明明還有其他長輩? 我不問了, 只問自己還願不願意做.

世間本無事, 庸人自擾之~ 而這些分類/強加的規範, 就是主因, 不問其它, 唯心而已.
舊 2018-07-18, 04:2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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