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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28
引用:
作者samwu995
違規營業=>應該檢舉一次就罰到不要不要的,不會政府官員一直來檢查還能開下去.
怎麼覺得網友的解釋都很奇怪...

你的解釋也很奇怪,最好違規營業一次就可以罰到不要不要的…台灣也不會那麼多的違規營業的。香港取締力度小弟不清楚,可能要請熟悉香港的站友說明一下。
小弟上個月想向路邊開小貨車的水果商買水果,結果他說他不能賣了,警察要開單,他得馬上走,我問他那前面另一台水果車怎麼無動於衷?他回答前面那一個就無財無產,開免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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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but.....HIVI!!!
舊 2018-07-16, 07:32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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