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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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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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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XElem

甘溫啦∼您滴解說相當專業&詳細....拉哩呀豆....
至於法律:偶除了較貼近勞工權益等切身問題略有了解∼專利??偶生無大志∼這輩子應該用不到、更沒本錢玩專利.... r2~
之前提問:純屬突發異想、好奇不同情境下會如何??∼隨便問問,希望您別介意 ∼再次感謝您熱心專業又詳細滴解說....



沒沒,別這樣,我可能回文的語氣太兇了,讓你誤會。

提出這些想法大家交流很好,我也能順便確認自己不是學過就忘了,真的能派上用場很好,很高興有幫你解答疑惑。


引用:
作者nomad
你還在你想的理想環境
我跟你說一下現實

你想想,如果你照規則來申請專利,公布你的發明
但有人不照規則玩,直接抄襲你的發明
用你售價的1/10  1/100來賣錢,而且還受到抄襲者國家的保護
不但如此,他還把仿冒品賣到世界其他國家
請問你,你要怎麼做?

別懷疑,這就是印度藥品的現況


這也是現行實務的運作情況,要用營業秘密的方式去保護(以符合營業秘密法的規範實行保護SOP),或著公開後以專利保護?

一般來說,如果覺得該技術層次不高,就是一種配方,想維持獨佔性,那營業秘密會是比較好的保護策略;而專利通常是要為了授權作準備,不見得真的能保護自己的發明,因為自己的專利也有可能以別人的專利為基礎,例如4G/5G這些行動通訊技術,Spec的產生都是寡頭大廠互相角力,將自己的專利推入標準,這時如果你能在這些SEP(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裡擠出一線生機,有個自己的獨門專利技術很受人重視且需要,就能和大廠們進行專利交換買賣,節降付出的授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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