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有必要的。因為沒有專利這個概念,或讓大企業不投資在研發上。因為一研發完,不論保密做的多好,有天流出去了,就大家抄抄抄。
況且像藥品這樣子的東西,有心的話是很容易被逆向工程的。就算做不出一樣的,也可以有相當接近的產品。
不過我覺得專利的系統必須要改。
專利的授權必須要合理,讓研發的公司可以回收成本後賺錢,但又不會阻礙新公司去做更進一步研發的可能。
而專利的保護必須是相對的。現在最讓大公司厭煩的就是一堆專利老鼠佔著茅坑不拉屎。純粹有專利,但不製造。所以必須有系統式的去避免這一點。
但能做到這些,必須要很多大國一起合作去制定,因為只有幾個國家願意遵守的話那沒意思。
今天最主要這參砸的太多利益團體,以導致大黨都不敢亂碰。不然的話只要把專利法修正,就可以解決很多的問題。
大家還有講到雲南白藥... 我個人倒是覺得,這不是他們真的怕人家知道,而是今天真的公開以後,人家就不去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