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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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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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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多嘴一下,矽谷很多新創小公司在創業初始階段其實就立下終極目標是要讓大公司併購,前提是真的手上有一些有價值的發明,
但是因為公司規模小,自己知道不具備實施該發明需要的資源和財力,所以目標就是待價而沽。
如果你公司手中只有一些新型專利,大概就不會有大公司看得上眼了。

我表弟當年在矽谷的小公司工作,他公司後來就是被大公司告侵權,無法出貨,等到官司打完,即便打贏,
公司也撐不下去收起來了。
因為看過很多類似案例,所以有那種今日的專利制度越來越像是掌握資源者壟斷手段的感受,你膽敢挑戰的話,
他們用拖的就把你拖垮。

以前我做數位相機,剛開始台灣廠商在累積了一些定焦鏡相機的開發經驗後,下一步都想進入變焦鏡機型,
但是剛開始很難買得到鏡頭,因為日本那時不太願意賣,而且專利全在他們手中。
當年台灣有家幕後老闆是柯達的鏡頭廠,眼看那麼多台灣廠商不得其門而入,就想開發一顆變焦鏡頭來賣這些台灣廠商,
但是研發成功之後,一查之下觸犯37項專利。
幕後大老闆柯達有幫忙出面跟那些擁有專利的公司一家一家喬(也是用自己的專利當籌碼來談),
喬到最後因為跟一家公司的2項談不攏而破局(他們獅子大開口,要求的權利金不是鏡頭售價的7%,
而是用那顆鏡頭做成相機市售價的7%!我們覺得他們其實不是要錢,只是開一個知道你付不起的代價,讓你知難而退),
所以那顆鏡頭始終沒有進入量產。

過了幾年日本才開始願意賣變焦鏡頭給臺灣廠商,好笑的是很多是前面那家杯葛台灣自己做變焦鏡頭的廠商在賣的,
因為他們自家數位相機銷售情形不理想,所以才開始賣鏡頭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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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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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18-07-14, 07:32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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