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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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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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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ibo987
問題就來了
專利重要?還是人命重要。吃不起是否就應該守法等死?

這也是很現實的問題
藥商要賺錢,發明新藥是為了賺錢,如果發明了藥不能賺錢的話就不去發明了

你說的人命重要是眼前的人命重要,而別人認定的人命重要是未來的人命重要,假設藥商知道會被仿製結果沒開發這種抗癌藥,結果就是這種癌症是不治之症,也沒什麼便宜的仿製藥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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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7-14, 05:4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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