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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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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艾德 II
你沒認真看內文吧?
800萬只是個合約形式,
就是粉絲團無償借給錕P競選期間使用,


有看...60萬沒爭議,就是欠....
另外有100萬+800萬

-有100萬是當初兩個小編為了營運好粉絲團苦撐,向父母各借了50萬元,一共100萬。這個部分老師得知後,就說當作是他欠這兩位夥伴的,且承諾這筆錢他會出。

所以,就法律上來說,就變成錕P入股粉專....(雖然他還沒付錢.....)

-800萬,是因為已經要結束合作了,但是老師多次提到因為他還要繼續選,但卻要我們把粉專交給他,他會再找義工經營。
可是這個粉專是我們的心血結晶,我們也很掙扎,最後大家討論後,我們認為可以借粉專給老師選舉用。..........所以就立了一個使用借貸契約。

粉絲團無償借給錕P競選期間使用,選舉還沒完啊...要求償啥,又沒說不還?

所以....他應該先求償60萬...勞務費...

如果100萬也求償...也判錕P要給錢
那他等於入股這個粉專....之後..用不用歸還粉專的管理權...再來吵

800萬,要等選舉完,或錕P不選了...他又不還粉專...才能求償...
舊 2018-07-11, 12:1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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