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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懷念唯一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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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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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
Swift
如果你覺得犯罪這件事情,都不需要瞭解發生過程,也不用探討原因,那也難怪你會以為這樣就天下太平
然後我真的建議你把這個案子去看公共電視台新聞,看看人家是怎麼講的,很多媒體喜歡只講讓人生氣的地方,卻少了播報一些值得思考的東西
你要找麻煩,還不如從公共電視台新聞那段拿出來講,還有點意思
是這段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99288
引用:
作者
公視新聞網
去年3月,陳姓女模在南港遭性侵棄屍案,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依強制****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被告並非犯罪前就計畫殺害陳女,而是在強制****完畢、陳女穿回衣褲時尖叫,被告為防止行跡敗露將陳女勒斃,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被告當時假借外拍名義,將受害女模約出來性侵並殺害棄屍,被捕後不斷聲稱當時女友梁女是共犯,最後透過現場監視器確認梁女沒有涉案。去年六月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程宇涉犯性侵、殺人,強盜等罪,將他起訴求處死刑。一度被誣陷共同犯案的梁女則不起訴。
所以是被害者因事後激怒了兇嫌…活該死好?
引用:
黃致豪認為,全案證據調查並未完備,且程宇犯案肇因於整體社會治安,其再犯可能性有可能經由監獄的矯正獲得改善,如果監獄未能矯正那也是國家失職,責任不應由程宇犧牲生命來承擔。。
如果這論點成立…
既然是國家失職,那是否一切皆國賠由政府來代位求償?
代價已由被害者先支付了,加害者只需與*官和解?!
加害者是否需補償被害者完全看*官心情?!
2018-07-10, 08:5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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