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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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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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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銀★(砍掉續練)
舉例不好,擄人勒贖有分情節大小,本來就不是唯一死刑……

我說錯了擄人勒贖不是唯一死刑︿︿我寫錯了 撕票才是。

︿︿︿︿︿︿︿︿︿︿︿︿︿︿︿︿︿︿︿︿︿
強姦殺人唯一死刑,這個應該沒啥爭議吧。
強盜殺人唯一死刑,這個也沒啥問題吧

像那個 殺死女友老婆的
坐牢後 有開槍殺死幼稚園老師女友的
這個給個三振條款 讓他唯一死刑 應該也不是太過份的吧。

蓄意縱火 死亡超過幾個人 這種的應該也唯一死人 沒啥問題吧︿︿
舊 2018-07-10, 01:5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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