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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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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豆子
想當年,結夥搶劫,唯一死刑
綁架 唯一死刑(不過這幾年好像綁架少一些了)
強姦殺人唯一死刑
搶劫銀行,唯一死刑
如果現在還有唯一死刑就不必聽這個律師在講這些話了。



這個有討論過,像是這種唯一死刑的,要嘛不幹,要嘛做絕,反正被抓到必死。

所以綁架的不管怎樣,一定撕票,省得冒一絲被抓到的風險;犯後拒捕襲警,死命逃跑,管你撞死無辜路人什麼的。

窮鼠噬貓,狗急跳牆,不留一線生機,執法人員冒的風險更大,牽連無辜更甚,未必是件好事。
 
舊 2018-07-10, 11:5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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