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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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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6
引用:
作者惡蟲
我並沒有說不存在,而是說這種情形並非常態,畢竟相驗有規定報驗後檢察官須於一定時間內出發往驗,所以很難想像會有這種拖了五天的事情發生。

另外需要檢驗有時候是為了確定死因,如果不確定死因,法醫師也開不出相驗屍體證明書。
所以這部份即使家屬無異議,檢察官有時仍需要職權為之,並不是家屬沒有異議就可以隨便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

這就是司法不被社會信任的原因

行為自相矛盾

這麼認真第一天就要到現場

拖了好幾天相驗時出來跟我們說,初步相關結果是意外,但有個傷口想再確定要去化驗


當然檢察官可以推給法醫,是他的建議

我再強調,如果最後證明是他殺,從案發開始計算已經半個月,你這個承辦檢察官可以繼續混下去...沒關係,反正終身職


你要繼續辯下去...隨便,我沒興趣再回
舊 2018-07-09, 12:43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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