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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引用:
作者惡蟲
我前面不是講了,可能陳冠宏先生電話中有講一些資訊,是可以查證的,這才能讓書記官去聯繫聲請人查證。
否則光是空口說我不是那個人,是沒有辦法光用電話就澄清的。

同時你也說了書記官沒有權干涉 ,
可是官方卻強調是書記官有去「處理」

如果書記官可以「處理」, 為什麼要冷默回應、讓苦主疲於自力救濟 ?
引用:
但曾姓書記官冷漠回他:「有兩種選擇,第一、寫信給法官,
第二、7月4日來開庭,自己跟法官說,有問題請找法官」。
陳男說可能當時快要下班,書記官口氣充滿不耐。


你前面說不到庭不能確認 , 又猜測聲請人可能已撤告、但未告知陳男 ,
男方以為是通電後才撤告 , 而其實女方是通電前撤告 ,
不然的話 , 一般如果是弄錯對象 , 聲請人應該是提出更正聲請 , 而非撤告。

但官方卻強調是書記官有去「處理」, 才得以迅速更正、取消錯誤的庭期 ...

引用:
作者vircgd
  我是個普通的老百姓(有兼職魔法師),我看了這則新聞,只想知道一件事,
如果我莫名其妙的被告,而且告我的人其實告錯人了,那我在收到法院傳票之後,
到底要怎麼辦?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要找誰賠?

我開文就問了、到現在還沒有專業人士回覆
引用:
作者喵醬
遇到這種警察、法院搞烏龍的事 , 好好的日子莫名被打亂 ,
好像無處討賠的感覺 (看相關單位互踢皮球就飽了


引用:
作者sclee
本來不想介入你們的爭論

不過發現你完全沒看懂喵醬表達的意思

報導內容,很明顯陳男不滿是,整件案是他自力救濟

是他主動打電話找到聲請人,二人電話一講,聲請人當然就知這個不是他的前同居人

告錯了去撤告也很合理

而書記官收到聲請人的撤告,再寄出撤告通知書給陳男

明顯書記官所有動作都是"被動",主動聯繫聲請人的陳男,而不是書記官

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回應,看來是在"唬爛",書記官只有被動寄出撤告通知書

陳男更氣的是,書記官給他的建議是,1.要請假,給法官寫信給理由申請 2. 認為告錯人,開庭時親身來說明

書記官並沒有跟陳男提到,他會主動連繫聲請人搞清狀況

出了錯後是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說的,而不是書記官本人出來辯解

感謝、有你這篇至少讓我確定我打的文是能讓人看懂的 ,
標重點回應標到累了、後面不想回了 ...
舊 2018-07-08, 10:57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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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