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我前面不是講了,可能陳冠宏先生電話中有講一些資訊,是可以查證的,這才能讓書記官去聯繫聲請人查證。
否則光是空口說我不是那個人,是沒有辦法光用電話就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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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介入你們的爭論
不過發現你完全沒看懂喵醬表達的意思
報導內容,很明顯陳男不滿是,整件案是他自力救濟
是他主動打電話找到聲請人,二人電話一講,聲請人當然就知這個不是他的前同居人
告錯了去撤告也很合理
而書記官收到聲請人的撤告,再寄出撤告通知書給陳男
明顯書記官所有動作都是"被動",主動聯繫聲請人的陳男,而不是書記官
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回應,看來是在"唬爛",書記官只有被動寄出撤告通知書
陳男更氣的是,書記官給他的建議是,1.要請假,給法官寫信給理由申請 2. 認為告錯人,開庭時親身來說明
書記官並沒有跟陳男提到,他會主動連繫聲請人搞清狀況
出了錯後是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說的,而不是書記官本人出來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