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另外最後發函給陳先生取消庭期的函裡面不也說了,聲請人已經撤告了。
那不就是聲請人的撤告狀已經收到了,給法官批了,才發這個函。
還是你想爭執根沒有聲請人的撤告狀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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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沒有聲請人撤告狀這回事 ,
是官方主張明明是他們主動聯繫聲請人查明是否有傳錯人的狀況,
因此才得以迅速更正、取消錯誤的庭期
不到庭不能確認是官方說的、也是你認為的正確做法 ,
事後被質疑官方又說有主動去做確認 , 都讓官方說就飽了 ...
引用:
高雄少年家事法院林雅莉庭長回應指出,本案有關保護令聲請人與相對人的姓名、地址等個資,
都是由警方提供,
書記官也是依據警方提供資料寄發開庭通知,對於警方為何會提供錯誤的人別資料,法院也不清楚。
但強調書記官在接到陳男反映後,第一時間除向陳男說明可能的處理方式,
也主動聯繫聲請人查明是否有傳錯人的狀況,
因此才得以迅速更正、取消錯誤的庭期,並且也以法院正式公文回覆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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