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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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喵醬
早餐店殺手踢到鐵板固然是好事 , 但我不懂為何這家早餐店一樣沒加勞保 ,
為何沒被勒索成功 ? 還能告贏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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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篇報導有簡單說明
他踢到鐵板的原因,過去的小店根本沒有幫員工辦勞保,當然她不可能有勞保,所以被她吃定
這家名店其他員工都有勞保,只有她沒有,如果是負責人說的,她故意不提供身分證件去辦理
被解僱後去提告,法官會採信誰?
引用:
莊姓負責人則說跟劉女在勞工局調解時,他表示願意接受調解結果給劉女1461元,但劉女拒收,最後將世界豆漿告進法院,但莊男仍向法官強調解僱劉女合法,因此不用給爭議期的4個月薪資、精神慰撫金等,且是因劉女不提供身分證件才無法辦理勞工、就業保險,並非店家不替她加保,至於劉女也沒有提出失業給付損失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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