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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引用:
作者傳說
法院受理後就是擇期把二邊一起叫來陳述
難道隨便一通電話打進法院說告錯人了
法院就把案子退回嗎???

我文中有寫 發現有所蹊蹺要查明 ,
結果你曲解成隨便一通電話、法院就把案子退回 ,
引的言有看嗎 ? 是引心酸的嗎 ?

新聞這段針對撤告時間質疑的官方解釋 , 也可以看到真要做是能處理的 ,
並不是你們說的一定要跑法院等宣判
引用:
高雄少年家事法院林雅莉庭長回應指出,本案有關保護令聲請人與相對人的姓名、地址等個資,
都是由警方提供,
書記官也是依據警方提供資料寄發開庭通知,對於警方為何會提供錯誤的人別資料,法院也不清楚。

但強調書記官在接到陳男反映後,第一時間除向陳男說明可能的處理方式,
也主動聯繫聲請人查明是否有傳錯人的狀況,
因此才得以迅速更正、取消錯誤的庭期
,並且也以法院正式公文回覆陳男。


另外新聞苦主就真得靠電話聯絡完成撤告 ,
你跟我說相關單位辦不到
 
舊 2018-07-08, 09:24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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