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誰不重要
我也是看到這一段有點奇怪
那位被錯告的男子怎樣看也不像是55歲
我還以為戴了口罩後, 人會變年輕點
另外不知是不是受美國好萊塢電影的荼毒
很多年前的那些警匪片中, 警方只要輸入姓名或駕照資料, 電腦就顯示出現那個人的相片, 台灣警方的電腦技術到現在還做不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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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時警方用姓名輸入查資料,在電腦看到只有身分證的照片
現在的身分證應該是10年前大家一起換新
如果家暴者沒有遺失補領過更新照片,他的照片就是45歲時拍的,看不出來不奇怪
問題是,新聞報導內容,警方說是"同年同月生",是警方說謊?記者聽錯?腦補?
常理來說,我是承辦員警,查資料有兩個同名同姓,一個住台中,另一個住高雄
想要確認身分不就是年齡嗎? 如果真有這麼巧是同年生,不是更要小心確認
清楚告知原告,我們現在查到有二人,都是同年的,到底哪個才是?
如果原告也知道了,就會更加小心辨別,他X的?你的同居人照片怎麼不同,也會認錯另一人?
如果警方說謊不是同年生,哪更好認,根本不用看照片,出生日期1963年哪個就是
完全沒有搞錯的機會
如果大家有報案走過流程,做過筆錄..有跟警方打交道的經驗,你就知他們有多混
承辦人不一定就是最後KEY入資料送公文的人,大家清清菜菜,錯了就推給原告
反正不是什麼大事,原告也撤告了,司法也不會介入去查真相,到底是否警察說謊
記者如果認真一點,去找原告問一下,真正家暴者是否較老的哪一個
這個一旦證實,同年同月生的說法就是"鬼扯"
當然,警方現在也可以耍賴說記者聽錯,或是說根本沒說過,是記者自己補上去
爭議法院公文偽造文書,一點意義都沒有,倘若是真的日期出錯,他們一句不小心打錯日期,怎麼樣?苦主能咬他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