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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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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其實願意付遣散費的話也不難, 我手頭上也有過幾次經驗了, 雖然不是我主導, 但是我提出的.

忘了勞基法規定怎麼算, 就是按規定算給對方, 請他走人.

理由我很坦白, 對方能力不足, 配合不上來這個團隊, 當初講得天花亂墜, 你們都被騙了.
 
舊 2018-07-08, 06:09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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