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人家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瀏覽單個文章
Axel_K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我覺得女的問題比較大吧? 告錯人了。
警察查案查錯人那是「主動辦案」,警察可以自己處理
此案警察只是「被動按照資料發傳票」角色,法院傳人,警察似乎沒有權力自己決定
去跟法官說很正常不是嗎?
美國經常收到有的沒有的「hearing」
例如保險把你弄錯人了,那個人跟你同名同姓等等
就是如果你覺得發給你的資料有誤,那就自己申請到案說明,
就會有個hearing(聽證)日期等等.....
2018-07-08, 01:49 PM #
22
Axel_K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xel_K
查詢Axel_K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xel_K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