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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引用:
作者惡蟲
反應有問題,然後呢?
被害人指認的對象,打電話來說搞錯了,不是他幹的,所以檢察官、法官就這麼算了,不傳不辦了??
這是你們要求的?

我有說打一通電話就算了嗎 ?

不傳不辦就不能確認是否搞錯人 ,
那現在確認搞錯人了 , 誰肯出來負責了 ?
你又能為這苦主提供什麼管道協助 ?
     
      
舊 2018-07-08, 01:4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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