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人家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瀏覽單個文章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8
引用:
作者
傳說
單就新聞內容
被提告的部份應該告不成國賠......
因為是原告指認錯誤
而不是公務機關有疏失....
等一下
如果我一開始就強調你們搞錯了
然後我逼不得已出庭了
然後到最後那一霎那他們才發現他們搞錯了
難道法官就一句你可以回去了就結案了?
總要有人出來負責一下不是嗎?
公務機關發文底下可都有署名蓋章
是誰要負責的應該很清楚才對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17000010KK06228
2018-07-08, 01:15 PM #
16
bigDDD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igDDD
查詢bigDDD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igDDD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