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一點分享。
後來去申請了初判表,上面就雙方各一行字(有跟沒有一樣)
有問保險,他依初判表的敘述,以7:3分配。
我有問保險,他有跟警方調行車紀錄來看嗎? Ans:沒有。完全只依初判表。
插曲
修車時,有個輪圈擦傷沒換到。車主有點在意,所以再跟車廠保險談。
結果因警察當下沒有拍到車輪輪圈的狀況,不給予理賠。
(只是邊緣還留有抹不掉的深度刮傷,不算明顯)
作筆錄的警察真是頗好心,他跟我要了行車記錄檔案,也看過。
引導對方是依正常路線轉彎,然後被我撞。(行車紀錄器上看得出對方一直都是逆向)
但是對方的筆錄,我是管不到,當下想說警察應該會回去看記錄器影片再判吧。
我這邊應該是A柱與逆光樹影擋住視線,沒看到對方(我想對方也完全沒看到我)
所以初判表上是:對方未禮讓直行車。 我方是未注意前方車況。
如按行車記錄器,對方的責任很高.....但他真是個奇行種。
敗就在A柱,且我正在準備下一個右彎。
[YOUTUBE]RrE7Mbx6-pQ[/YOUTUBE]
撞擊在影片約30秒處。
行車紀錄器屬於副駕駛的視野,所以有拍到他,我則是當下撞到才發覺

而且當下我先打電話報警,報警完對方就已經將機車拉起來要放路邊了,來不及自己拍。

反正都是保險要賠全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