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11321/3235202
彭懷真的一篇文章
『我讀完博士曾到監所擔任心理輔導老師近廿個月,面對上千位犯罪者,那時已經卅幾歲。許多犯人打動我、欺騙我、利用我,他們的精明超乎想像,最重要的,非常專注。他們無須工作、無需處理各種行政、無須考慮專家學者社會輿論,只要設法脫罪即可。』
『法官不用驗屍,法官看到的犯罪者是乖乖坐在眼前,已經反覆演練說詞的老練之人。法官不用到命案現場,無須聽到家屬呼天搶地。』
『多數民眾認為判處死刑者該伏法,但法務部長不這麼認為。前些日子我應邀到高等法院演講,經過緊鄰總統府的法務部,這裡的部長每天看著總統府,遲遲不簽執行死罪的公文。他如果去命案現場,他如果在停屍間目睹屍塊,他如果正視小燈泡父母的眼睛,也許就可以做出「依法行政」的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