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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之恥 買春16次8次蹺班去 法官朱樑遭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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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引用:
作者
惡蟲
事實上相反的是肯留在職位上的,通常是基於使命感的原因,真的有在注意一些司法官發言的人,應該會注意到有些司法官是基於使命感才留下來沒有去當律師的。
人脈是自己經營的,上面講的是累積經驗值,請不要弄錯。
SOP是你自己說的,我沒有弄錯
中文沒有哪麼難理解,人脈就是人脈,經驗就是經驗,這是兩回事
引用:
作者
惡蟲
所以法律系學生標準流程是先考上司法官,累積經驗與
人脈
,然後辭職當律師,工作輕鬆收入更多。
2018-07-06, 08:33 PM #
53
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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