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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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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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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09036
那當初進入公職是為了什麼?
錢?
既然如此有能力
當初應該直接在外面就好
人是不要妄自菲薄
但也不要太看得起自己


經驗值。

我國法官起薪十萬以上,檢察官9萬多,當律師的話,菜鳥月薪3萬,有些血汗的還有25K的價格。
但是十年後,法官了不起加到十五萬,檢察官大約12萬左右,但是律師10年後年收入2、3百萬不是什麼大問題,而工作量更是只有司法官的十分之一或更低。

所以法律系學生標準流程是先考上司法官,累積經驗與人脈,然後辭職當律師,工作輕鬆收入更多。

月退,不是每個人都在乎的…
舊 2018-07-06, 07:15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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