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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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算法不同而已啦~
一個是直接帳面上的建造成本+違約金這些(可能就是2千多億左右),另一個就是算上沒辦法發電賣錢的成本(就是80億的燃料棒大概可以發出價值2000億的發電量),之後還能算上 因為廢核所增加的煤炭+天然氣購入費用等等...
所以我覺得只是角度不同,算法不同,但不論怎麼算都不是打平或是回本。
換句話說:虧定了~
至於是不是能像經濟部長說的認列30-40年的虧損,電價才漲幾毛,我就不曉得了..
但如果虧損攤提加上幾毛錢,然後天然氣購入增加再加個幾毛錢,然後要契約價格購買綠電再加個幾毛錢...嗯~
我們其實也沒辦法做甚麼,就是等著看吧,反正2025很快就到了,站上的大家也應該都等的到,哈哈。
(至於以核養綠8/1的回覆,不用看我也知道就是電業法那套說辭而已,年底重啟核四公投就算過了也沒甚麼用了,屆時燃料棒也都送出去大半,連廠房可能都拆裝變成甚麼園區之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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