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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i692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引用:
作者blueck
怪了到底為什麼要用約聘? 又為什麼正職的職位要消失掉?

是不會再找一個正職喔?

老闆無法承擔勞基法這種最低等的勞工保障,是勞工的錯?

因為老闆不會再找一個人,所以怪同事照勞基法請假?

不可思議的邏輯。


前面有人認為請產假資方應該請約聘來代替
那我們從資方的觀點來看 為什麼我不一開始就請約聘
用得上就續聘 用不上就解約 管你什麼福利
這樣是不是侵蝕到正職的位置?
舊 2018-07-04, 10:26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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