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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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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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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電業法2025非核家園,然後燃料棒送出去是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預算案的附帶決議
(附帶決議沒有拘束力,對行政機關只有建議的效力,不能當做法律依據。)

反正送出去美國就一筆錢,在美國保存又是一筆錢,等有人要買了拆外殼又是一筆錢。
然後核四的廠房設備拆解+土地使用變更(因為徵收原因是核四使用,現在沒有核四就必須返還的樣子)等等 還是一大筆錢,最恐怖的是台電直接認列3-4000億的虧損

接下來就是隨著核電廠慢慢退役,火力發電機組慢慢增加,會多會佔到80%都是火力機組,但因為燃煤有最高使用量,到最後必須要慢慢降載,此時空汙法開大門的瓦斯機組則是燃燒噸數無上限,但因為瓦斯儲氣槽沒有增加,所以安全存量就會從7-14天慢慢下滑。

只要LPG船因為海像、颱風、演習等等因素慢個一星期進港,就差不多進入限電了
至於將來占20%的太陽能跟風力發電 在2-3年內是增加不了太多,而且台電的饋線也未必能到位。

最後還是煤炭燒好燒滿,然後台電繼續被罰錢...
(有一些民營電廠也有瓦斯、燃煤機組,但他們可沒要被傻傻罰錢,使用噸數到了就是關機或是把電留下來自用,屆時台電也會缺少這些外援機組)

總之:非核家園太蠢了...在沒有安全備案的情況下捨棄加一次燃料可使用18個月的電力來源,而想要大量依靠存量只有7-14天的海運瓦斯!? 中國大陸只要戰鬥群在海峽繞個15-20天 台灣就會只剩下勉強能撐1個月的燃煤而已了,仗還需要打??
舊 2018-07-04, 04:0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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