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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張淑晶坑殺78人 判刑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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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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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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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456
水果日報的說法...
新北地院今首波審結,針對其中78人受害部分,認定張淑晶總共犯下18個誣告罪、3個詐欺取財罪及1個強制罪,共判她8年2月徒刑,其中1年2月可易科罰金,也讓她成為首位設局坑騙房客被判刑的房東,黃鐸則判無罪。仍可上訴。
後面的"仍可上訴",指的是這位惡房東嗎?
如果還可以上訴,感覺最後應該會越判越輕
應該是指雙方都可上訴,可能原告(被害者)覺得判太輕,不符他們期望,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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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4, 09:4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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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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