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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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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wangjoe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你這句不就承認了新標準驗老車根本荒唐

到底誰在裝瞎
前面就有人po圖告訴你了 環保署資料連結也在那邊
怕你看不懂 再告訴你最後一次好了

總懸浮微粒年排放量
工業41761噸 營造業48624噸
機車多少? 5822噸

你最討厭的會噴煙的二行程 佔機車中的多少? 1821噸

說穿了 只是因為工廠煙囪不會在你家附近菜市場被你看到
你不過就是眼不見為淨而已

別忘了你自已說過什麼

然後現在修法還讓工廠超標1000倍 重罰20萬
原來對老車加嚴標準 工廠排污只要不超標1000倍
空氣就會變好了呢~

政府都沒有抓小放大~超公平~
你就繼續這樣說吧

哪裡荒唐?有比拿三期柴油車比二行程機車荒唐嗎?

這次的修法同時開放了認證過的污染防治設備的改裝,真想讓二行程活下去,就趕快找出改善方法

而這次針對移動汙染源只有針對機車跟二行程機車嗎?

光是這次加嚴地的部分柴油車14396噸,機車5822噸,然後你最喜歡說嘴的二行程機車只占機車的30%左右沒錯,但是數量上二行程機車卻只占機車中的10%

說穿了焚化爐跟殯儀館還有福德坑的沼氣處理設備都在我家附近,每天上班至少會看見其中一個,新店工業區群也在我家附近,但是我不會像你一樣,裝瞎當作有什麼改變都當沒看到

還有你根本就沒看過現在的空污法,空汙法除非到了因汙染物致死致病才會開罰到刑責(還要加上一堆條件),否則違反空汙標準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 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的行政罰

現在除了違反空汙標準的行政罰加到"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 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 幣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外,第53條確保了嚴重的空污即便無法證明有人致死或治病都能加以懲罰(當然致死致病的處罰依舊在而且也是加重)

不過對你來說,只要蒙著眼睛就能當作工廠端從來沒被處理過,然後護航政府機關跟你對於移動汙染源更加視而不見
舊 2018-07-03, 09:13 PM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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