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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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ALA
我覺得很合理
因為若你看看勞工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
你就會知道勞工其實很可憐
我現在的薪水不高 大概10多萬
但是我若做到退休年齡退休
依現在版本 我也只能領43900的6成
約是2萬4
換算下來所得替代率不到20%
公務員現在的樓地板是32000多
怎樣都比現行的勞工要好
設定在60%已經算是很好了
不然要怎樣做
你來告訴我
現在台灣的問題 少子
生的少代表未來繳的人很少
領的人多且占人口比率逐年上升
這次修法
也只是把破產年限往後調 所以幾十年後
還要再調整第二波
不要一直說信賴保護原則
政府破產一毛領不到比較好
還是大家共體時艱
其實你我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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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勞退+自行提撥6%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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