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我的意思是做任何事情都要考量手段跟目的
而不是先畫一個靶(60%)
然後再射箭
替代率應該是一個結果
而不是目的

別人的60% 不會等於我們的60%


我覺得很合理
因為若你看看勞工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
你就會知道勞工其實很可憐

我現在的薪水不高 大概10多萬
但是我若做到退休年齡退休
依現在版本 我也只能領43900的6成
約是2萬4
換算下來所得替代率不到20%

公務員現在的樓地板是32000多
怎樣都比現行的勞工要好
設定在60%已經算是很好了
不然要怎樣做
你來告訴我

現在台灣的問題 少子
生的少代表未來繳的人很少
領的人多且占人口比率逐年上升
這次修法
也只是把破產年限往後調 所以幾十年後
還要再調整第二波
不要一直說信賴保護原則
政府破產一毛領不到比較好
還是大家共體時艱
其實你我很清楚
舊 2018-07-03, 12:42 PM #1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AL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