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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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lair
「不碰」對於另一方是嚴重的折磨
但有時候是一方什麼都好就是「不碰」
我現在會說這種事情沒有絕對就是看過這種狀況
你說他人不好嗎?很好,就是不碰
那到底是誰背叛/放棄?
被心理折磨的一方沒有尋求另一種解決方法的自由?
我覺得這種其實是很男性本位的想法,你可以不碰對方,對方只能選擇離或被你心理折磨?
這種有時比暴力相向更讓人難忍
就好像肢體暴力這種立即可見的法律判得很快
夠賤的人就是言語暴力折磨人
這種的法律反而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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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現在已經有很多判例是以這為基礎判決離婚的了。
怎麼會說法律沒轍呢?
所以才會說
要嘛婚姻諮詢、坐下來好好談談,
不然就離一離…
還有,
一開始就說了,
「不碰」不是只有指男對女,
女對男的拒絕也是屬於「不碰」的
所以把不碰狹隘的解釋成男對女的精神折磨是不對的,
夫妻問題中,多得是女的不給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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