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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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你是在談你的個人理想還是政策執行度?
就算有里程表可看又怎樣?就不要講改表或壞表了..
現在在談的汽機車排放是有在看表做計算?
台灣二行車機車就算是全加州機車數的1.5倍又怎樣?在排污總量底下有到0.01%嗎?
把少數的二行程或舊車排除了,然後計算它的排污量給工廠做獎勵?環保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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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有你說的問題,所以才會使用統計資料來做基礎,而不是看單一車輛的表,或是像你想的一樣拿駕駛人里程這種無法橫量的東西做基礎
然後排污統計前面就有人貼出來了,
https://teds.epa.gov.tw/new_main2-0...%B5%B1%E8%A8%88
大概不到0.01%的只有硫化物吧
然後汰掉的移動汙染源量不是直接拿給固定汙染源用的,是固定汙染源主動去出錢淘汰掉的移動汙染源才能以30%的量折算在固定汙染源的應減少排放量裡(而非增加固定汙染源的排放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