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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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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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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mit Crab
法務跟采購要是對合同相對方有愛反而才是要開始擔心是不是有貪腐或是職業操守問題才是.


言歸正傳,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相較起銳意進取的中國廠商(哪怕花的是別人的錢),
臺灣廠商的固步自封加COSTDOWN惡性循環情況的確更糟糕.


我們家最近是在搞合作開發的晶片要獨占, 對方隨便喊了個價格(大概是晶片開發費用的1/4)
CTO也同意了, 這時候策略採購出來把稽核找來了, 開始要來和對方重新議價
(我們算是被併購公司, 這家公司是我們長期來最忠實的夥伴, 不過現在這樣玩起來, 對方老闆連談都懶得談...要就付錢, 不要就拉倒; 對岸的其實也非常想買阿阿阿阿阿)
舊 2018-07-01, 02:43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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