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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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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引用:
作者yider
記得之前酒駕弄很兇時,有學者出來講比例原則,酒駕用到重刑,那其他情境更嚴重的罪罰的就變的比酒駕還輕,這樣比例不對

那時看到該新聞時,很想對著那個學者罵,中華民國犯罪可以所有罪加一加,不得超過某個年數
無期徒刑跟本是假的
你一個法學學者還有膽出來講比例原則,法律條文都搞成四不像了
很多輕罪也是罰的重到誇張,完全不合比例原則,怎麼就沒出來要求把那些罪調低刑罰


我發現保護特定團體的刑罰都很重
像是藥事法
連網路賣棉花棒都不行

我深深感到擋人財路者死
舊 2018-06-30, 10:1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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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