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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in47
其實,罰款的金額不是重點
因為有錢的人不怕罰款,沒錢的人更不怕罰款...
在他們眼裡你罰一萬和罰一百萬都是一樣的
而吊銷駕照也沒有用,台灣用路人有多少是開身分證的∼
加重「刑責」才是解決的方法,鞭刑在台灣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抓去關吧
第一次關半年、第二次一年、第三次兩年、第四次四年(以此類推)
如果撞死人就再加重,這樣才會怕
不過,要修法加重刑責,得看哪天哪個達官顯要或其親朋好友被酒駕撞死才有可能吧
(EX:孫文的孫女促成後座要繫安全帶的法令)
在此之前,小老百姓自己罩子放亮點,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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