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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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lfonxman
凡持有出廠日起算第七年及七年以上之機車,於八十九年五月一日起新購腳踏車、電動腳踏車、電動機車或符合本署八十七年一月一日排放標準機車並完成舊機車回收手續者。
這段文字裡哪裡有提到二行程機車?
這是1998~2003年的購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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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現階段的補助要求大將軍看法條大概太難
看看簡單的懶人申請手續不知道大將軍看不看得懂
http://www.jsb-motor.tw/z5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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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跳針王又再顧左右而言他的認為在此之前七年至七年以上的舊車都是四行程的機車…
真不可思議,原來八十二年的時候,台灣滿大街跑的機車已經都是四行程的機車。
看來智力低下已經不足形容跳針王的智力…
從93年至105年之間新購入的機車一定是四行程機車,不論你用的是汰 換 或是 直接購入。
大概跳針王真的是活在平行時空的異世界裡…
而停止補助油車,仍不表示你得補助電車。
我為台灣未來路上看不到F430感到悲哀。也為跳針王覺得一台頂規新機車賣到八到十二萬,不感到對不起自已難過。
公然施行詐術者,該當何罪?
也難怪你當年打工四個月賺不到六萬買一台全新光陽奔騰125ACC加陶瓷汽缸及前碟車。
大概是一種弱智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