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那應該只是一個書面通知
證明公司有幫你提撥
不是真的從薪資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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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從"薪資"扣
那也只是一個名詞定義而已
老闆把它列在餉條上
就是明白告訴你我要聘用你就是要花這麼多錢
你的付出就是必須值這麼多錢
我不會因為有6%的錢不列入薪資就要求提早6%的時間下班
努力讓自己值這個價格免得老闆裁員時第一個想到我
更何況將來退休後這些錢還是我領出去花而不是老闆領回去
為什麼你會覺得那是老闆的錢而不是勞工的錢
這麼介意"薪資"被扣到退撫基金
那麼廢除現行的繳4.2%領12%
改成和勞工一樣不從薪資扣
政府補助你6%
將來也只能領6%
這樣你開心
政府也省錢
大家說賀毋賀
我想會是你賀了其他公務員都毋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