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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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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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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19/1375932/
殺人是殺人,分屍是分屍......

有時候真的不曉得這些所謂法律人的糾結點在哪裡。
如果說分屍行為是死後的行為,不能拿來評價前面「殺人行為」,那為什麼殺人行為後的懺悔卻可以列入殺人行為的量刑依據。

是不是也可以說
殺人是殺人,懺悔是懺悔



這意思是說殺人跟分屍是刑法評價上的二個行為,分別構成二罪,所以需要分開來看。

當然你要把事後分屍列入殺人罪的量刑考量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那頂多算是犯後態度的一部份而已,還有很多事會影響犯後態度的考量,單靠這點刑度不一定有辦法加到最高,反之去考慮殺人罪本身的犯罪手法、目的、手段等,反而可能加重更多刑度。

至於說懺悔並非刑法評價上的行為,所以只能列入犯後態度的考量。
舊 2018-06-19, 06:31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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