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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l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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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75
他是往罪責較輕的方向做供訴啦,死前侵犯跟死後侵犯刑責是不一樣的(強姦殺人跟殺人罪),

屍體找到了法醫要驗,就趕快說有用手侵犯屍體(第一時間說求歡被拒),這個人感覺不但沒有悔意還很奸詐的,

從新聞報導來看,他分屍是在方便搬運棄屍,但我認為最主要是在湮滅某些主要證據,

我認為應該是強姦殺人啦,不可能是性侵未遂殺人
     
      
舊 2018-06-19, 03:15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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