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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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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wumj-midi
問題在於~~
你看某些法官的判決書~~
你會覺得.......WTF


這跟法院的判決有什麼關係??


新聞內容有提到,本件是警方攔查時發現嫌犯是通緝犯身分,進行逮捕時被嫌犯突然襲擊才被奪槍的。

之前有網友有提供影片,持槍者要有效壓制,距離目標要至少9公尺以上。
但是本件正常情況下,警察與嫌犯的距離應該不到5公尺,也就是說警察即使動用槍械,仍然有可能因為距離過近而被嫌犯反擊擊倒或奪槍,這與警察敢不敢開槍,沒有直接的關係。
舊 2018-06-18, 12:17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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