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言身寸言身寸
我覺得問題在於警方的怠惰
收到這種檢舉,應該要有能力做審核
如果沒有能力,也該發函請監理或者驗車單位確認
而不是隨便開單了事,搞死車主要跑申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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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看受理的員警專業度如何。
不過我相信也不是人人看到檢舉影片,就能察覺是行車記錄器而非車輛本身的問題。
請監理單位或驗車單位確認可能也是會開單,因為影片中看車燈就是有閃爍。
遇到就只能認了。
不過這檢舉人我依然認為他是有意檢舉的。
只是不知他是純粹看影片有違規就檢舉的魔人,而是該車跟他有糾紛,回家檢視影片後硬要賴對方一把才檢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