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brookshuang
車主要舉證應該是不難,但浪費時間心力就只能自認倒楣。
檢舉人大概是哪種回家會看行車記錄器影像,看到可能有違規就檢舉的檢舉達人。
不然肉眼看就沒閃爍的東西,沒理由刻意找出影像來黑她。

我覺得問題在於警方的怠惰
收到這種檢舉,應該要有能力做審核
如果沒有能力,也該發函請監理或者驗車單位確認
而不是隨便開單了事,搞死車主要跑申訴流程
舊 2018-06-13, 01:18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