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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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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6
引用:
作者言身寸言身寸
說好的無罪推定呢?
原來是無視你的無罪正確,推你定罪的意思...

法律人喜歡紙上談兵,什麼都說以法論法
可是司法實務上並非如此
有個藝人陳為民,過去在節目及自己的部落格詳細記錄說明自己的官司
跟前女友金錢糾紛雙方互告
他總結心得,第一次出庭法官的心證就形成,官司勝敗幾乎就決定了
他說法官一看到知他是藝人,你們藝人這麼有錢,區區幾百萬告什麼?
要求二人去和解...
他感受到官法對他有偏見,認為藝人有錢,這麼容易解決的事,告來告去煩不煩?
過程中他要求傳喚證人都被法官拒絕
問為什麼?法官說不用就是不用

最後他告的敗訴,前女友告她的勝訴
他沒有像主題哪位自殺,直接嗆法官有本事就判到最重..
他放棄上訴,跑去坐牢以示抗議

多年前曾陪同友人上法院,他是原告也是被告,差不多也是跟前女友感情糾紛
變成金錢問題到傷害罪,也是二人互告

坦白說,法官手上的案子堆到滿滿,不是啥大案誰會認真去了解?
我們認為開庭時他才翻一翻看看是什麼案
然後問被告認不認罪?

最好笑是,法官問他們二人是什麼關係?回答說之前是男女朋友
法官馬上破口大罵,你們這些人浪費司法資源,有什麼好告的?
勸他們私下和解撤告...
我友人想自己被打到豬頭一樣,這口氣怎麼撤告?
我們好幾個友人私下商量的建議,女方也願和解撤告,自認倒楣就算
法官都開口勸和,若是糾纏下讓法官不爽,友人被告的事不一定能勝訴

我們一般死老百姓又不是慶富老闆,沒上過法院,會有個錯誤認知
以為發生事用常理自己沒有做的事一定站得住腳
從警察,檢察官到法官,不是大家想像每個案都很認真去處理

告訴乃論的,被告最好跟原告和解,不要煩他們
非告訴乃論,如主題的盜竊罪,被告最好乖乖認罪
警察和檢察官只憑證人指證歷歷,心證已經形成,根本也懶得去理其他證據
起訴後丟到法院由法官去判決就好,怎會想到有人沒審就用這樣激烈的手法抗議
舊 2018-06-11, 11:3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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